自1964年在海德堡召开的韦伯百年诞辰纪念会议以来,特别是自德国学者滕布鲁克在1975年发表《论韦伯著作的主题统一性》这一开创性论文以来,韦伯研究范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帕森斯的美国主流社会学解释模式备受非议,几乎所有的重新解释韦伯的努力都以对于帕森斯模式的攻击为先导,而置帕森斯本人的“著述史”(帕森斯对韦伯的最早解释发表于30年代)、他自己的问题以及他的申辩于不顾。在知识革命的辉煌和喧嚣声中,被判定为“有罪”的一方的声音总是被认为是无需理会的。
按照库恩关于科学革命的理论,革命时期是一个非常时期,论者自认为有权采取常规时期不能允许的各种行动,只要它们有助于击溃对手和确立新的研究范式。换言之,革命所确立的研究范式的有效性赋予革命以一种追加的合法性。但是,在某些“知识革命”中,职业革命者与参与感极强的知识大众的目的并不是确立新的研究范式,而是单纯的破坏和骚动;他们看重的不是革命作为手段的有效性,而是革命作为运动的刺激性和可投机性;他们倾向于使革命变为持续的、无结果的亢奋和骚动。因此脱帕森斯化,特别是中国的脱帕森斯化在正当性上仍是一个暖昧不明的问题。
对于帕森斯和美国化的韦伯解释模式的主要批评是,帕森斯出于建构自己的社会行动理论的需要,不顾韦伯思想的历史传承、问题逻辑、时代背景和民族主义特点,抽象理解和使用韦伯的概念和理论原则,虚构了一个作为美国主流社会学代言人和社会科学经验方法权威的韦伯形象。要还历史以本来面目,就需要解除帕森斯和美国社会学所制造的这一韦伯神话,回到韦伯的“实情”,用“真韦伯”取代“假韦伯”。
但是,果真有什么“真韦伯”吗?这会不会是又一个神话?一切学术批评,当然也包括对于帕森斯的学术批评都是正当的和有益的。成问题的是“真XX”或“XX的真实”这种设问逻辑和论辩方式。一旦我们认为自己是在研究“真韦伯”,是在“打假”,我们很容易就会走上一条特殊主义的论证道路,认为自己知道什么是“真韦伯”,可以单独解释韦伯,发布关于韦伯的“独家消息”,并有效地裁决和平息争端。我们恰恰是把需要证明的东西当成了证明的前提。讨论因此将不再有一个客观标准,作者的实际文献及其完整性将不会得到很好的尊重——即使作者出来反驳我们,我们也可以认为他另有苦衷或隐情,是在掩盖他的真实形象。因为我们一直暗中追求着一种因简化而带来的准确、鲜明的形象。
这样一来,任何解释都将是可能的,交流和批评不过意味着党同伐异。因此,把自己限制在有限制的问题上,这不仅是一个学术道德的问题,而且也会影响到学术工作的实际结果。“现实”,也许是另一个神话。
自80年代初以来,中国学术界的知识旨趣已经经历了多次“转向”,但实际的创获并不多见。这种“转向”差不多都是从一套流行语汇转向另一些流行语汇而已。老话翻新,浮论依旧。在中国学术界,“革命”、“转向”常常具有某种喜剧的色彩——“革命”不仅需要建立革命的神话,而且往往还要临时搭建作为革命对象的反面神话。
我们果真有什么帕森斯神话吗?我们不也只是隐约听说过有这么一种神话吗?当我们把隐约听说的他人的缺失拿来作为自己强有力的说词,我们是不是在玩一种高明的戏法?如果我们总是热衷于惊世骇俗,沉溺于“拨正航向”,把规范性的东西当作建构性的东西,最后的结果不是在原地转圈,就是陷入无命可“革”,只好借命来“革”的局面。这种“革命”实为无益的骚动。
无疑,每一次理论革命都来源于少数有志之士的智识、洞见和理想观念。对于他们,革命有其实质性的目的、内容和意义。但是,他们必须认识到,革命乃是一种社会行为,一旦推向社会层面就必须考虑到有关社会规律的作用、知识大众的觉悟程度和知识品质。对于现实中手段与目的可能具有的悖论性质不予考虑,实为不负责任的行为。在中国学术界目前的情况下,任何理论革新都有可能沦为懒汉和职业革命者单纯谋生的手段,结果只是掀起了新一轮的骚动而已。